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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行股票和吸收直接投資屬于權益籌資。發(fā)行股票所支付的股息不能直接在稅前扣除,只能從企業(yè)稅后利潤中支付;通過吸收直接投資籌集到的資金構成企業(yè)的權益資金,其支付的紅利不能在稅前扣除,不能獲得稅收減免的優(yōu)勢。

84784955| 提問時間:2023 06/1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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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這個是判斷是把
2023 06/1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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