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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12月1日“應交稅費”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余額為0,當月購入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78000元,銷售商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72800元,計提房產(chǎn)稅8000元,車船稅280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2020年12月31日資產(chǎn)負債表“應交稅費”項目期末余額為()元,老師這道題可以幫忙解析一下嗎

84785033| 提問時間:2024 04/12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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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霞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你好, 1.首先,我們計算了應交增值稅。由于銷售商品開具的增值稅稅額(72800元)小于購入材料取得的增值稅稅額(78000元),所以應交增值稅為負數(shù)(-5200元),這表示企業(yè)有增值稅留抵稅額。 2.接著,我們計算了應交稅費總額。除了應交增值稅外,企業(yè)還計提了房產(chǎn)稅(8000元)和車船稅(2800元)。將這些稅額相加,得到應交稅費總額為5600元。 3.最后,由于“應交稅費”項目在資產(chǎn)負債表中通常只反映正數(shù)余額,所以我們將應交稅費總額(5600元)作為2020年12月31日資產(chǎn)負債表“應交稅費”項目的期末余額。
2024 04/12 21:43
84785033
2024 04/12 22:51
老師,這道題的解析是不是錯了
小小霞老師
2024 04/13 07:57
抱歉是我這邊做錯了,我剛剛去了查了會計政策,這里不能相抵 對增值稅留抵稅額作為資產(chǎn)列報的規(guī)定,最早出現(xiàn)于“營改增”的會計處理規(guī)定中,但其基本原則也同樣適用于其他一貫適用增值稅的企業(yè),并可推廣到“應交稅費”科目中其他稅、費的借方余額。企業(yè)按照稅法規(guī)定繳納的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應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及其應用指南的規(guī)定,根據(jù)其余額性質和流動性,在財務報表中進行列報和披露。對于以下項目,應當在資產(chǎn)負債表中列報為“其他流動資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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