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好!問一個經濟法實際問題,我司是銷售方,在沒有銷售合同情況下,2021年12月全部供完貨,22年5月發(fā)票已經全部開具,21年給了一半貨款,至今現(xiàn)尚沒結過款,中途有我司催款記錄及對方采購和財務確認過余下應收款,微信確認了金額,但對方不愿意蓋章回傳對賬單,若起訴 以上資料證據是否足以證明 與對方有業(yè)務往來 ?

84785032| 提問時間:2024 06/2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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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鎖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有**確認,有催函,這個有銷售合同沒,發(fā)票有
2024 06/24 16:53
84785032
2024 06/24 16:55
賬單有**確認過金額,有開具發(fā)票,有送貨單(收貨人有簽收)就是沒有銷售合同
小鎖老師
2024 06/24 16:56
這個沒有合同的話,起訴起來,可能效力弱一些
84785032
2024 06/24 16:59
是的,因為起訴的是公司,開具發(fā)票 是客戶公司名稱,且對方已經抵扣,還有21年對公收到客戶兩筆貨款,這個可以證明與客戶有往來對吧
小鎖老師
2024 06/24 17:00
嗯對,這個是可以證明的,這個
84785032
2024 06/24 17:05
好的謝謝老師!有什么建議和提醒嗎
小鎖老師
2024 06/24 17:10
這個的話,最好是找一些其他備用證據留存
描述你的問題,直接向老師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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