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這個運抵國跟指運港不一樣,是指我們的貨先到墨西哥最后目的地才是美國的長灘嗎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關于運抵國和指運港的區(qū)別,以及您提到的貨物先到墨西哥最后目的地為美國長灘的情況,我可以這樣解釋:
運抵國與指運港的定義:
運抵國:是指出口貨物離開我國關境后直接運抵的國家,或在運輸中轉國(地區(qū))未發(fā)生任何商業(yè)性交易的情況下最后運抵的國家。
指運港:也稱為目的港,是貨物運載工具的航程終點和最終卸貨的港口。在國際貿易中,指運港通常是由買方提出并經賣方同意后確定的。
在您的情況中:
既然您說貨物先到墨西哥,那么墨西哥就是這個貨物的運抵國。
接著,您提到最終目的地是美國的長灘,這意味著長灘是這批貨物的指運港,即貨物的最終卸貨港口。
總結:
貨物的運抵國是墨西哥。
貨物的指運港(目的港)是美國長灘。
所以,您的理解是正確的,這批貨物是先到達墨西哥,最終的目的港是美國長灘。
2024 06/26 08:19
84785023
2024 06/26 08:39
老師,我們開送貨單,那公司抬頭是用BILL TO后面的,還是用SHIP TO 后面的文字
樸老師
2024 06/26 09:06
通常情況下,公司抬頭應該使用 BILL TO 后面的信息。
BILL TO 指的是“收賬對象”或“賬單寄往”,它明確了貨物款項的支付方和賬單的接收方,也就是與交易結算相關的主體。
而 SHIP TO 指的是“發(fā)貨對象”或“收貨地址”,主要側重于貨物實際要送達的地點和接收人。
在開具送貨單時,主要是為了明確與交易結算相關的公司信息,所以一般使用 BILL TO 后面的內容作為公司抬頭更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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