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物業(yè)公司簽合同3個月物業(yè)費636元,贈送3個月物業(yè) 會計分錄 1月 銀行存款 636 預收賬款 600 應交稅費 銷項稅 36 預收賬款 100 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 2月 預收賬款 100 主營業(yè)務收入100 3月 預收賬款 100 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 4月 預收賬款100 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 5月 預收賬款100 主營業(yè)務收入 100 6月 預收賬款100 主營業(yè)務收入100 這樣做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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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會計處理有一定合理性,但也不完全準確。
一、合理性分析
收到款項時的處理:
當收到 636 元款項時,將其中的 600 元計入預收賬款,36 元作為應交稅費 - 銷項稅是常見的處理方式。這符合會計準則中對于預收款項和增值稅的核算要求。
每月分攤確認收入:
在后續(xù)的 2 月至 6 月,每月將預收賬款中的 100 元確認為主營業(yè)務收入,也是合理的做法,體現了按照服務期限逐步確認收入的原則。
二、可能存在的問題及改進建議
增值稅的計算:
應進一步明確 36 元銷項稅的計算依據是否準確。一般來說,物業(yè)服務的增值稅稅率可能因地區(qū)和具體情況而異。需要確保按照正確的稅率計算增值稅。
例如,如果物業(yè)服務的增值稅稅率為 6%,那么 636 元的款項中,增值稅應為 636÷(1 + 6%)×6%≈36.11 元,與題目中的 36 元可能存在差異。
贈送服務的處理:
題目中未明確對贈送的 3 個月物業(yè)服務的會計處理。在實際操作中,對于贈送的服務也應進行適當的會計處理。
一種可能的處理方式是將贈送的服務按照公允價值分攤到整個服務期限內,與收費服務一起確認收入。例如,如果正常收費的 3 個月物業(yè)服務價值為 600 元,那么 6 個月的總服務價值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估算,如 800 元。在收到款項時,預收賬款可以按照 800 元入賬,然后每月按照 800÷6≈133.33 元確認主營業(yè)務收入。
2024 10/2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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