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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用人單位支付給傷殘員工的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如果標準超過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其“超過”部分是否可以作為免稅收入申報個人所得稅?

丟了玉兔的嫦娥| 提問時間:11/1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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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實務專家,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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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40號),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guī)定取得的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

稅法上沒有限制是否超標的要求,建議您咨詢下當?shù)氐亩悇站郑运麄兊慕忉尀闇省?/span>

祝您學習愉快!

11/15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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