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損益】364.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x19年1月25日以其擁有的一項非專利技術(shù)(免征增值稅)與乙公司的一項固定資產(chǎn)交換,交換日,甲公司換出非專利技術(shù)的成本為80萬元,累計攤銷為15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換入固定資產(chǎn)的賬面成本為72萬元,未計提跌價準備,公允價值為100萬元,增值稅額為13萬元,甲公司將其作為固定資產(chǎn)核算;甲公司另收到乙公司支付的33萬元銀行存款。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對該交易應(yīng)確認的收益為()。 A.0 B.22萬元 C.65萬元 D.81萬元 這道題的答案及會計分錄,33萬元是補價嗎?如果是,占比>25%,應(yīng)該就不屬于非貨幣性資產(chǎn)交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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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fù)如下:
這道題中,33萬元確實是作為補價。但是是含稅補價,此外甲公司換出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計量。所以需要在乙公司這一方來進行判斷
(33-13)/(100+33-13)=16.67%
是符合條件的。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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