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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掌握基礎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倉儲合同
1.性質:諾成性合同、雙務合同、有償合同、不要式合同。
【注意】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倉單持有人在倉單上背書并經保管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可以轉讓提取倉儲物的權利。
3.存貨人或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倉儲物的,應當加收倉儲費;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鏈接】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按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4.儲存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倉儲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倉儲物的性質、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超過有效儲存期造成倉儲物變質、損壞,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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