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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會《審計》知識點:前注會和后任注會接受委托前的溝通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5/03/03 14:50:20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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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注冊會計師審計知識點

  知識點:接受委托前的溝通

  (一)接受委托前的必要溝通

  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必要溝通,并對溝通結(jié)果進行評價,以確定是否接受委托。

  1.溝通的目的。在接受委托前,后任注冊會計師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的目的是了解被審計單位更換會計事務所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不應接受委托的情況,以確定是否接受委托。

  2.接受委托前的溝通是必要的審計程序。

  3.評價溝通結(jié)果。在進行必要溝通后,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對溝通結(jié)果進行評價,以確定是否接受委托。如果前任注冊會計師提供的信息與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不符,特別是當被審計單位與前任注冊會計師在會計、審計問題上存在著重大意見分歧時,后任注冊會計師應慎重考慮是否接受委托。通常情況下,后任注冊會計師一般應拒絕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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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任注冊會計師進行主動溝通的前提是征得被審計單位的同意。

  1.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被審計單位以書面方式允許前任注冊會計師對其詢問作出充分答復。

  2.對于后任注冊會計師提出的請求,被審計單位有兩種反應,同意或不同意。如果被審計單位不同意前任注冊會計師作出答復,或限制答復的范圍,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向被審計單位詢問原因,并考慮是否接受委托。

  (三)必要溝通的核心內(nèi)容

  必要溝通過程中通常值得關(guān)注和詢問的事項包括:

  1.是否發(fā)現(xiàn)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存在誠信方面的問題。

  2.前任注冊會計師與管理層在重大會計、審計等問題上存在的意見分歧。

  3.前任注冊會計師向被審計單位治理層通報的管理層舞弊、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以及值得關(guān)注的內(nèi)部控制缺陷。

  4.前任注冊會計師認為導致被審計單位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

  (四)前任注冊會計師的答復

  1.在被審計單位允許前任注冊會計師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詢問做出充分答復的情況下,前任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jù)所了解的事實,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合理詢問及時做出充分答復。

  如果受到被審計單位的限制或存在法律訴訟的顧慮,決定不向后任注冊會計師做出充分答復,前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向后任注冊會計師表明其答復是有限的,并說明原因。

  如果從前任注冊會計師得到的答復是有限的,或未得到答復,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是否接受委托。對此,通常可以區(qū)分以下兩種情況進行處理:

 ?。?)如果得到的答復是有限的,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判斷是否存在由被審計單位或潛在法律訴訟引起的答復限制,并考慮這一情況對自己接受業(yè)務委托的影響;

 ?。?)如果未得到答復,且沒有理由認為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原因異常,后任注冊會計師需要設(shè)法以其他方式與前任注冊會計師再次進行溝通。如果仍得不到答復,后任可以致函前任,說明如果在適當?shù)臅r間內(nèi)得不到答復,將假設(shè)不存在專業(yè)方面的原因使其拒絕接受委托,并表明擬接受委托。

  2.當有多家會計師事務所正在考慮是否接受被審計單位的委托時,前任注冊會計師應在被審計單位明確選定其中的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后任注冊會計師之后,才對該后任注冊會計師的詢問做出答復。例如,當會計師事務所以投標方式承接審計業(yè)務時,前任注冊會計師只需對中標的會計師事務所(后任注冊會計師)的詢問做出答復,而無需對所有參與投標的會計師事務所的詢問進行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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