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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會《經濟法》復習資料:表見代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7/13 16:50:18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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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學習中的遇到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備考有幫助,學習中遇到問題,可以去網校論壇討論或去所報課程答疑板提問。

  知識點:表見代理

  1.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善意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解釋】構成“有理由相信”的情節(jié)主要包括:

  ①合同簽訂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紹信或蓋有印章的空白合同書,使得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

 ?、跓o權代理人此前曾被授予代理權,且代理權尚未結束,但實施代理行為時代理權已經終止。

  2.表見代理與無權代理的競合

 ?。?)善意相對人:既可以主張其為無權代理,也可以主張其為表見代理

 ?、偃绻鲝垷o權代理,則相對人可以行使善意相對人的撤銷權,從而使得整個代理行為歸于無效(在被代理人追認之前行使);

 ?、谌绻鲝埍硪姶恚瑒t代理行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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