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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知識點:債務重組
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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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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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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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債務重組利得=應付賬款賬面價值-轉(zhuǎn)讓的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含稅公允價值
(2)轉(zhuǎn)讓資產(chǎn)處置損益=轉(zhuǎn)讓的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賬面價值 |
(1)債務重組損失=應收賬款賬面價值-轉(zhuǎn)讓的非現(xiàn)金資產(chǎn)含稅公允價值
(2)如果上述得數(shù)為負數(shù),則沖減資產(chǎn)減值損失 |
債務轉(zhuǎn)為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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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債務重組利得=應付賬款賬面價值-轉(zhuǎn)讓的股權公允價值
(2)溢價=股權公允價值總額-股本面值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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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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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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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附或有應付(或應收)金額的債務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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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利得=重組前應付賬款賬面價值-重組后應付賬款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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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債務重組損失=重組前應收賬款賬面價值-重組后應收賬款公允價值
(2)如果上述得數(shù)為負數(shù),則沖減資產(chǎn)減值損失 |
附或有條件的債務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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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涉及或有應付金額,且該或有應付金額符合或有事項中有關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確認為預計負債。
債務重組利得=重組前應付賬款賬面價值-重組后應付賬款公允價值-預計負債 或有應付金額在繼后會計期間沒有發(fā)生的,企業(yè)應當沖銷已確認的預計負債,同時確認營業(yè)外收入 |
債務重組損失計算同上。
或有應收金額不應當確認,在或有應收金額實際發(fā)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如果原確認過營業(yè)外支出,則先沖減營業(yè)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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