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晏(公元716~780年),南華(今山東東明)人。安史之亂后先后擔任戶部侍郎兼度支、鑄錢、鹽鐵使等中央財政長官,掌理唐王朝財政達20年之久,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理財家之一。劉晏認為“理財以愛民為先”,增加賦稅收入的根本前提是發(fā)展生產、安定民生,“王者愛人,當使之耕耘織紝。常歲平斂之,荒年蠲救之”,“戶口滋多,則賦稅自廣”。劉晏在賦稅思想上的另一個貢獻是提出了“知所以取人不怨”和“因民所急而稅”的原則。取人不怨,指政府通過控制物資和市場物價等經濟手段來取得財政收入,而不是單純依靠增加稅收來達到這個目的。因民所急而稅,是選擇人們日常急需的商品課稅,其稅源充足,穩(wěn)定可靠,容易收到廣收薄斂的效果。例如劉晏改革鹽政,變直接專賣制為民制、官收、商運、商銷的間接專賣制,寓稅于價,做到了“官收厚利而民不知貴”。大歷末年,鹽利年收人由40萬緡增加到600萬緡,“天下之賦,鹽利居半”。劉晏以“廣軍國之用,未嘗有搜求苛斂于民”的理財思想為唐后期社會經濟的恢復與發(fā)展做出了卓越的貢獻,他的理財思想和實踐活動也對后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