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差額納稅,計算銷項稅時如何享受進項稅額加計抵減
【問題】
旅游公司增值稅差額納稅的,計算銷項稅時差掉的部分是否可以享受進項稅額加計抵減?
【答案】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guān)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chǎn)、生活性服務業(yè)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企業(yè)差額納稅時,計算銷項稅時扣除的部分不屬于可以抵扣的進項稅,該部分抵減的銷項稅不可以加計再抵減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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