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延長部分地區(qū)2022年9月份申報納稅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稅務局
關于延長部分地區(qū)2022年9月份申報納稅期限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自治區(qū)范圍內多地實行臨時性靜態(tài)管理措施。根據目前嚴峻的疫情防控形勢,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費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稅務局決定,現將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塔城地區(qū)、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克拉瑪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烏魯木齊市、吐魯番市、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蘇地區(qū)、喀什地區(qū)、和田地區(qū)、石河子、鐵門關、雙河、烏魯木齊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頭屯河區(qū))、烏魯木齊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新市區(qū))、烏魯木齊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可克達拉、昆玉、胡楊河等21個地區(qū)按月申報的納稅人2022年9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9月26日。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稅務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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