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辦理土地證時繳納契稅就可以
日前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從今年9月1日起,大連土地權屬轉移契稅繳稅期限將進行調整。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辦理房地產權屬前(時)繳納契稅。
記者了解到,按照之前的規(guī)定,房屋交易契稅的繳稅期限是在辦理產權證時繳納,而土地交易的繳稅期限則規(guī)定為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其繳稅期限長不得超過2年。此次調整取消了土地交易繳稅期限不超過2年的限制,土地和房屋權屬轉移契稅繳稅期限保持了一致,統一規(guī)定為納稅人在辦理房地產權屬前(時)繳納契稅。
市地稅局財產和行為稅處有關人士表示,土地權屬轉移契稅繳稅期限調整后,納稅人只需要在土地證辦理時繳納契稅便可以。也就是說,要辦理土地證時,才需要交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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