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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個人向指定的公益機構捐贈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中扣除嗎

84785038| 提問時間:01/1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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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公益性捐贈可以的
01/17 15:43
84785038
01/17 15:45
老師,是在匯算清繳填寫的時候全額扣除嗎?還是按比例扣除?
郭老師
01/17 15:46
按照30%抵扣 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84785038
01/17 15:48
超出部分可以下年繼續(xù)扣除嗎、
郭老師
01/17 15:49
不能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guī)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è)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如果捐贈額超過了這個限額,超出部分不能在當年扣除,也不能結(jié)轉(zhuǎn)以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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