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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母公司租房子給子公司做為長投使用,母公司是否按照視同銷售做賬務處理,繳納增值稅

84785003| 提問時間:02/0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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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粒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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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中級會計師
是的,母公司租房子給子公司作為長期投資使用,母公司需要按照視同銷售做賬務處理,并繳納增值稅。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相關規(guī)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應視同銷售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yè)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在此情況下,母公司向子公司無償提供租賃服務,不屬于上述例外情況,因此應視同銷售,確認增值稅應稅收入。 同時,母公司需要就視同銷售行為依法申報并繳納增值稅。具體的增值稅計算方法和申報流程,需遵循當?shù)囟悇諜C關的規(guī)定和要求。 此外,在賬務處理上,母公司應將視同銷售行為產(chǎn)生的收入和相應的成本進行準確記錄,并確保與子公司之間的內(nèi)部結算清晰無誤。 綜上所述,母公司租房子給子公司作為長期投資使用時,需要按照視同銷售做賬務處理,并依法繳納增值稅。
02/06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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