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例題]甲公司2017年銷售收入為4 800萬元, 銷售成本為1000萬元。實現(xiàn)的利潤總額為2 500萬元,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只有以下調整事項:( 1) 營業(yè)外收入中含100萬元財政撥款,投資收益中含100萬元國債利息; (2 )營業(yè)外支出100萬元通過紅 十字會得贈給希望小學: (3)管理費用中贊助支出250萬元。業(yè)務招待 費50萬元; (4)合理的應發(fā)工資薪金總額為200萬元,職工福利費支出30萬元,企業(yè)撥繳工會經費5萬元,職工教育經費8萬元。 求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企業(yè)所得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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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財政撥款調減100萬,
國債利息收入調減100萬
業(yè)務招待費限額1=4800*0.008=24
限額2=50*0.6=30調增26萬元
贊助支出調增250萬元
捐贈限額=2500*12%=300調增
福利費限額=200*14%=28調增2萬元
教育經費限額=200*8%=16不調整
工費經費限額=200*2%=4調增1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2500-100-100+26+250+2+1=2579
應納稅額=2579*25%=644.75
2022 05/0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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