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2019年5月,甲單位根據(jù)上級批準的業(yè)務樓擴建項目預算(超出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但不屬于集中采購目錄范圍),直接和B建筑安裝工程公司簽訂建造合同。B建筑安裝工程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甲單位財務負責人的直系親屬。 (2)單位擬購買一批藥品質(zhì)量檢測儀(不屬于集中采購目錄范圍,且未達到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shù)額標準),經(jīng)批準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為盡快推進設備采購,會議決議成立競爭性談判小組,并明確競爭性談判小組由4名本單位采購人代表和3名評審專家共7人組成。 請根據(jù)政府采購、行政事業(yè)單位資產(chǎn)管理等相關規(guī)定,逐項判斷事項(1)至(2)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如存在不當之處,分別說明理由。

84785028| 提問時間:2022 06/15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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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何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審計師,稅務師
事項(1)存在不當之處。 理由:擴建工程不符合單一來源方式進行政府采購的條件,不能由甲單位直接與B公司簽訂合同;另外政府采購中,采購人員及相關人員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必須回避。 事項(2)存在不當之處。 理由: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成立的競爭性談判小組中,評審專家的人數(shù)不得少于競爭性談判小組成員總數(shù)的2/3。
2022 06/1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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