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3、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 13%,原材料采用實際成本法進行日常核算。該公司2019年6月30日“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科目借方余額為4萬元,該借方余額可用下月的銷項稅額抵扣。7月份發(fā)生如下涉及增值稅的經濟業(yè)務: (1)購買材料一批,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為60萬元,增值稅額7.8萬元,公司已開出商業(yè)承兌匯票,該原材料已驗收入庫。 (2)用一批原材料對外銷售,該批原材料的成本為36萬元,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價款41萬元,增值稅稅額5.33萬元,款已收到銀行。 (3)銷售產品一批,銷售價格為100萬元(不含增值 稅),實際成本80萬元,提貨單和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交購貨方,貨款尚未收到。該銷售符合收入確認條件。 要求:編制上述業(yè)務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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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1借原材料6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7.8
貸應付票據67.8
2022 10/20 15:07
暖暖老師
2022 10/20 15:08
2借銀行存款46.33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4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5.33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36
貸原材料36
暖暖老師
2022 10/20 15:08
3借應收賬款113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3
借其他業(yè)務成本80
貸庫存商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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