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根據中國現行的稅收法規(guī),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除了上述提到的幾種情形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下也不征收土地增值稅。例如,合作建房的一方以土地作價入股進行投資或作為聯營條件,將房屋產權轉讓到被投資企業(yè)的,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
再如,企業(yè)兼并轉讓房地產時,在某些特定條件下也可以享受免稅待遇。這主要是為了支持企業(yè)重組和優(yōu)化資源配置,減少企業(yè)在兼并過程中的稅務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如果其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已經用于出租或自用,則這部分房產在首次出售時也不征收土地增值稅。這一政策有助于鼓勵開發(fā)商合理安排項目進度,避免長期空置造成資源浪費。
答: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仔細審查相關政策文件,確保項目符合規(guī)定的免稅條件。同時,建議咨詢專業(yè)稅務顧問,獲取最新的政策解讀和操作指導。
個人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繳土地增值稅?答:個人在繼承或贈與直系親屬房地產、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等情況下可以免繳土地增值稅。具體操作中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企業(yè)兼并在何種條件下可免繳土地增值稅?答:企業(yè)兼并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免繳土地增值稅,如涉及的房地產為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且符合其他法定要求。企業(yè)應提前做好規(guī)劃,確保交易結構合理合法。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上一篇:不征或免征土地增值稅的情形有哪些
Copyright © 2000 - m.odtgfuq.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